各汽车相关业务单位、汽车相关行业从业人员:
为进一步加快实现从业人员队伍的较高文化素质的构成,加快提高现有技术和管理人员队伍的专业素质,加快高级技术及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加速新专家群体的形成,从而促进汽车维修行业快速发展,河北省汽车流通行业协会联合河北省技师学院,面向全省开展汽车维修技师考评培训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评对象和申报条件
(一)考评对象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业者和其他社会劳动者(不含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均可申报参加上述职业的技师考评。
(二)申报条件
1.符合汽车维修工《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
(1)、技师的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a、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b、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c、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2)、高级技师的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a、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b、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在技能岗位工作并掌握高超技能、做出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可根据用人单位推荐意见,破格或超级参加技师考评。具体条件如下:
(1)取得四级职业资格12年(含)或三级职业资格2年(含)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技师考评。
a、获得国家级、省级一类技能竞赛第四至十名者;获得省级二类、市级一类技能竞赛第二至六名者;获得市级二类、市级大型企业技能竞赛第一名者。
b、获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技术能手称号或省级“五一”劳动奖章者。
c、市级及以上科技部门或相应权威机构颁发的技术创新或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三等及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员或具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技术专利者。
d、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含)以上,并获得本单位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生产标兵等2次及以上者。
(2)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师职业资格者可破格申报相近职业技师考评。
(3)参加金蓝领技师学历制培训者,按参加考评当年时间计算申报年限。
3.高级技师考评不破格、不越级。
二、考评方法
技师考评分为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技术答辩四项,各占100分,各项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综合评审不合格者,不参加其他项目考评。各项成绩均合格者,由省厅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单项成绩不合格者,其合格项目的成绩保留一年,可在次年补考一次。补考项目合格后,由省厅核发职业资格证书。补考仍未合格者,重新申报考评。各项目考评方式为:
综合评审:由省厅组织高级考评员或相关专家对考生的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业绩、表彰奖励等方面进行全面评议。
理论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
技能考核:采用现场操作、仿真模拟或口试、笔试方式进行。涉及工艺、制图等文字描述、计算或图表类的技能操作考核,由省厅视具体情况确定答题方式。
技术答辩:采用考生本人撰写技术总结(占50分),省厅组织评委根据技术总结内容和本职业的技术等级要求命题,考生通过现场面试或笔试(占50分)的方式进行。考生撰写的技术总结应结合本人工作实践,突出岗位特色和技能特长,内容要详尽、真实、可信,严禁摘抄、拼凑、冒用他人技术成果。对弄虚作假或经举报查实者,取消其成绩。
三、时间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8月31日
综合评审时间:9月上旬
理论考试时间:10月22日上午8:30-10:30
技术答辩时间:10月22日上午11:00-12:00
操作考核时间:10月22日下午~25日
四、报名材料及收费事项
符合报名条件的申报人员需准备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以及《河北省技师职业资格考评表》(表样见附件2,A3纸、对折、双面打印)。
收费标准:技师750元,高级技师980元(费用包含报名费、鉴定考核费)。
五、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68号国际汽车园区东门 河北省汽车流通行业协会
联系电话:0311-80852655 15176473505
微信:HBqclthyxh QQ:2966361558
河北省汽车流通行业协会
二O一六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