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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跨省通办”覆盖218城
作 者 : 本站编辑 来 源 : 本站中国汽车报 浏览量 :

今年4月,商务部、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  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的通知》。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通知称,91日起,在北京、石家庄等218座城市推广应用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其中山西、广东、广西等10个省(区)全省推行。

二手车转移登记“跨省通办”办理指南

二手车交易转移登记“跨省通办”便利措施适用于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对于二手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现机动车所有人(二手车买方)住所不在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可以直接到住所地(转入地)交易,并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无需再到原登记地(转出地)车辆管理所交验车辆。二手车档案资料实行电子化网上转递,无需再提取纸质实物档案。

申请方式和办理流程

现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申请跨辖区转移登记:

(一)对二手车在转入地交易的,可以通过公安交通管理互联网服务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或者互联网网站www.122.gov.cn)提出申请,也可以直接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业务窗口提出申请。

(二) 对二手车在转出地交易的,可以向转出地车辆管理所业务窗口提出申请。

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确认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机动车在转入地交易,通过互联网平台提出申请:

1、新车主通过互联网申请电子档二手车转籍申请,上传在转入地交易的二手车交易发票。

2、转入地车管所对互联网转籍申请进行预受理,预受理通过后,通知申请人到转入地车管所办理电子档转移转入业务。

3、向转入地车管所交验机动车,携带新车主身份证明、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登记证书、行驶证等相关材料到窗口办理。

机动车在转出地交易或者因其他原因所有权发生转移,向转出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1、向转出地车管所交验机动车,携带新车主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登记证书、行驶证等相关材料到窗口办理。

2、在转出地车管所业务办结后,无需领取纸质档案,现机动车所有人携带身份证明、登记证书、行驶证等相关材料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交验车辆,办理转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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