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汽车消费升级,激发市民购车热情,市商务局将于12月19日至12月31日举办石家庄市“迎双节·欢购全城”汽车惠民消费券活动,共计发放消费券600万元。
汽车消费券领取方式
活动期间,在参与促销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4S店)购买家用汽车的个人消费者,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庄尚商务”后,点击底部“石车秀”按钮领取汽车消费券,根据汽车消费券面额给予消费者资金补贴。消费者购车即领券,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此次消费券共计发放600万元。其中,购买家用汽车销售价格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可领取使用8000元汽车消费券1张;购买家用汽车销售价格大于10万元小于20万元的,可领取使用4000元汽车消费券1张;购买家用汽车销售价格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可领取使用1000元汽车消费券1张。
1、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4S店)自主购置家用汽车;
2、汽车销售企业(4S店)以实际销售价格与购车人进行结算;
3、购车消费者通过“石车秀车网”平台提交购车发票(扫描件)后,领取与购车款对应的汽车消费券;
4、消费者提车后,汽车销售企业(4S店)向平台提交以下购车证明材料:
(1)加盖汽车销售企业公章的《个人购买家用汽车补贴申请表》
(2)购车消费者身份证明(复印件)
(3)活动期间新购家用汽车购车发票(复印件)
(4)新购家用汽车行驶证(复印件)
(5)购车人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5、市商务局组织第三方对购车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根据购车人领取的汽车消费券面额,将补贴款打入购车人提交的银行卡内。
1、购车人须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4S店)购买家用汽车方可领取消费券;
2、消费券领取时间:2021年12月19日-2021年12月31日,每日9:00-18:00;18:00至次日9:00为系统维护时间,维护期间无法上传发票;
3、上传购车发票的开票日期须为:2021年12月19日9:00—2021年12月31日18:00;
4、2022年2月28日前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消费者将不再给予补贴;
5、此次补贴仅对个人消费者进行补贴;
6、申领补贴的购车个人的汽车消费券、银行卡(购车人本人银行卡户名、开户行详细信息)、身份证、行驶证、发票须为同一人。
此次消费券发放额度有限,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咨询电话:
0311-85800292,15226575211
监督电话:
(工作时间)0311-86689478、86689429
(休息时间)0311-86689420
附:石家庄市汽车促销活动企业名单
(最新参与企业名单见公众号庄尚商务“微政务”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