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汽车流通行业协会 |今天是:
微信关注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协会动态

当前位置 : 协会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延续实施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作 者 : 来 源 :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 浏览量 :
 

关于延续实施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3号



  现就延续实施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


  二、本公告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执行。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9月22日

【 收藏本页 】 【 打印文件 】 【 关闭窗口 】
设为首页 | 联系方式 | 加入收藏 |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河北省汽车流通行业协会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北大街86号   邮箱:Master@hbaac.com
联系电话:0311-85665630    冀ICP备10201555号-1